莱芜美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寻衅滋事的客观要件

寻衅滋事的客观要件

来源:莱芜美食

寻衅滋事罪的要件: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2、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4、客观方面表现为寻衅滋事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