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公司人员管理工作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建立一个公平、公开、公正、能上能下的用工,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达到对公司人事工作的管理,增加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总经办与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服务,以求相互间更密切的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本案必须贯彻执行以下各项原则。
第一条 统一指挥的原则。各级员工都必须受公司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公司的决议。
第者,不计发工资。
第十二条 聘用合同的签订
1、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考绩报告》后经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转为正式员工。
2、 被公司正式录用者,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签署《劳动合同》转为正式员工,合同期为12个月,完后再签。
3、 在正式签订本合同前,员工需向公司交纳培训费用。培训费在员工离职时退还。
4、 《劳动合同》前定后,办公室为该员工设立个人档案。可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5、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但未批准转正的,如未延长试用期,即视为试用期内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工资待遇:公司将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具体方案见《薪金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员工的解聘及离职
1、 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 员工在工作期间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 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试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的。
⑶ 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
(4) 其他行为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
3、 员工离职均需填写《离职申请表》属员工辞退的由本人填写,属辞退的由部门主管填写。
4、 部门主管以上员工离职须经总经理签字生效。
5、 公司对员工做出辞退决定后,须书面通知本人,离职人员凭《辞退通知书》到财务部门领取应付出工资。
第十五条 员工的福利
1、 工作时间及加班: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如遇有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可延长工作时间。超出时间按加班支付工资。需轮班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另作安排。
2、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如下: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公司将另行通知。
3、 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以外要求员工加班的,除因特殊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员工不得拒绝,违者以旷工论处。行为恶劣的直至开除。
4、 员工加班一般以不休为主,待工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部门安排补休。补休由员工填写《补休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办公室审批后生效。
第十六条 员工的晋升
1、 晋升条件
(1) 凡本公司普通员工晋升均不以时间为限。
(2) 当部门主管认为其下属具有担任更高职务的能力及条件,或业绩应有回报时,即可向办公室,提出晋升建议。
2、 晋升方式
(1) 公司员工晋升包括职位晋升与工资晋升两种。
(2) 晋升由部门主管提名,办公室对被提名人的业绩表现、能力、素质、年度考核等情况是否符合晋升条件,是否确有需要晋升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呈总经理审批。
3、 总经理审批日期,即为该员工进行职位晋升观察期。
4、 办公室对晋升建议的呈报及有关手续办理一般于年度末或年度初进行。
5、 办公室除每年一度手里晋升建议审批手续外,有以下特殊情况的,亦可在一年中任何时进行:
(1) 某职位需补充者。
(2) 因业绩突出表现者。
6、 公司鼓励员工自荐,程序与部门主管推荐相同。
第十六条 此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需不充时,另行通知。在无新的制度出台之前均按此制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