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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街停车场车辆管理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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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街停车场车辆管理服务标准1地面

1.1 引导车辆在指定部位有序停车,提醒车主关好车窗车门,贵重物品不得留放车内。

1.2 按物业公司规定对车辆实行收费服务。

1.3 督促车辆遵守禁令标志,纠正违章行驶、停放的车辆,不得在辖区内学习驾驶和洗车。

1.4 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向当值领导报告。

1.5 引导施工人员将建筑垃圾袋装后倒在指定部位。2车库

2.1 车辆凭物业公司所发《停车证》放行,及时登记,进车库时问车号。

2.2 无《停车证》车辆,应经物业公司同意方可进入车库,但不得占用客户车位。

2.3 督促进入车辆遵守车库内禁令标志,不得在车库内学习驾驶和洗车。

2.4 提醒车主关好车窗、车门、贵重物品不留放车内。

2.5 劝阻行人、自行车、助动车和摩托车进入车库。

2.6 保持车库出入口畅通。

2.7 经常到车库内巡视,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向领班报告。

2.8 车库内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向物业公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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