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太平乡人口计生工作将继续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以创建“阳光计生行动”为目标,大力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积极推行阳光计生行动,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公开化及高效化,切实为群众送上贴心的生育关怀。为进一步提升太平乡计生工作水平,20xx年度,阳光计生工作要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坚持中心主任“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落实责任目标追究制,按照阳光计生实施方案要求,我们的工作已经进入总体推进阶段,由于人员变动,要及时调整阳光计生领导组,认真落实奖惩工作制度,完成上级下达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着力营造和谐计生氛围
坚持每月一场宣传活动,利用各种节假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预防艾滋病”、“生育关怀行动”等活动。(一)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通过“三八”妇女节、“5.29”协会成立纪念日、“六一”儿童节等开展慰问活动;
(二)利用“5.29”中国计生协会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
“9.25”《公开信》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日、“12.1”预防艾滋病日等开展宣传活动,推进阳光计生工作。
(三)切实做好一年3次的育龄妇女医学监护工作,确保随访率达到100%。
(四)各村(社区)要以各党支部为阵地,开设“五期”教育等教育课,提高村(居民)群众对计生知识的知晓率。
三、进一步抓好计生常规工作,提高计生统计数据准确率
每月认真做好常规人口微机各项信息的录入,并加强新婚登记、加强与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医院出生信息的核对,及时变动迁入、迁出、死亡、避孕工具等信息,及时为居民群众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服务证》等事务,按照计生统计各项指标要求,及时有效完成任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规范化,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心主管流动人口的工作人员及村(社区)计生三员必须入户、登记、核实、采集信息,及时将变动的、新增的信息录入电脑。每日对流动人口微机国家平台和省平台各项信息进行检查,确保流动人口微机信息准确、无误。继续加大流动人口双查力度,积极宣传发动辖区应双查对象育妇进行双查,确保对流动人口应双查对象进行一年三轮的双查工作,力争100%完成。
五、强化药具规范化管理,提高药具工作水平
为提高村(居民)群众对计生知识的知晓率,服务中心应不断完善计生药具的管理,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免费为育龄妇X上门发放避孕药具,同时做好回访记录,让每位已婚育妇掌握三种以上避孕节育措施,各村(社区)要有五种以上无变质的避孕药具,管理人员充分掌握药具知识。
六、认真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根据《水富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认真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宣传栏、“一站式”服务等,通过发放“致计划怀孕夫妇一封信”、宣传单等方式宣传、动员;认真摸清各村符合参检对象,分组具体负责动员到人;对已参检人员定期随访,及时跟踪录入参检人员的孕情。
七、加强计生组织建设,提升计生协会工作水平
认真按照市、县计生协会的要求部署,深入开展阳光计生工作,通过组织各村(社区)计生协会会长、秘书长、协会小组长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协会的整体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八、加强打击“两非”工作
认真按照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对辖区内的诊所、药店等进行严格监督,同时对社区的孕妇孕期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和管理,实行对生育过程的全程监督,加大对“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
酒楼服务员卫生工作安排:
一、每天早上上班后,二楼三楼的服务员负责一楼拖地,拖干净后再回各自楼层做卫生。
二、一楼服务员负责大厅桌椅柜凳、花草、茶几、备餐柜、帘子的卫生,负责洗好餐具的清理摆放,每天负责擦一半大厅落地窗玻璃,两侧的云石墙面,每轮值一次必须清洁一次。
三、包房的人员负责每层楼的卫生,包括地面、厕所、走廊、桌椅柜凳、备餐柜、门窗、楼梯、扶手的清洁卫生,侧边境每轮值一次必须清洁一次。
四、麻将桌每天用毛巾擦,麻将视用的情况定期进行清洗。
五、传菜员每天负责一楼洗手间的卫生,楼梯间侧边境的清洁,四楼麻将房的卫生,打大厅苍蝇。
六、包间洗手间服务人员不得使用,违者一次罚款5元。上班时间不允许玩手机、看书、看报。
七、每日工作餐,用餐时间为20分钟。
八、每月1-3日做大卫生,每天做一个楼层。
九、每天上午11:30,下午5:30,进行餐前检查,检查不合格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处理,按月统计。十、卫生检查完毕后,每层楼留一个服务员值班,其它的必须全部下来一楼迎宾。
十一、工作时间必须服从安排,不允许在工作场合大吵大闹或与同事、上级发生争执。先服从后投诉,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事后向上一级管理人员提出。放,每天负责擦一半大厅落地窗玻璃,两侧的云石墙面,每轮值一次必须清洁一次。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全县要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xx年,全县养老机构实现平均每千名老年人不少于35张床位。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供养制度,保障城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农村“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老年人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研究制定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对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由县购买居家养老或机构养老服务予以帮助。建立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和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保险)制度。
(二)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县、乡(镇)和事处、村(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城市社区要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采取购买服务、培育服务机构、招募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服务商等方式,不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规模,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推动信息平台与居家养老服务实体有效结合,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加快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养护院和乡(镇)敬老院建设,不断提高城镇“三无”、农村“五保”老年人供养水平。
(三)加快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充分整合资源,按照有关标准加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创建一批服务设施完善、信息网络健全、管理服务规范的养老服务示范社区。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加快实施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到20xx年,符合标准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我县所有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设包括居家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完善现有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各乡(镇)、事处要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完善“12349”养老服务热线和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系统,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各部门、各单位设在乡(镇)、事处和村(社区)的各类具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的生活和文化体育设施要向老年人开放,满足老年人需求。
(四)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以及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父母困难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发展多种形式并存的机构养老服务,重点发展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服务机构,为半失能、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照料服务,并辐射周边社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提供养老服务。开展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制试点,投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可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注重加快供养型和护养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尽快启用县社会福利中心。到20xx年建成1所集多种功能于一体,床位规模适当,具有示范作用的大型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
(五)壮大养老服务产业。要按照国家产业发展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来资本等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投资老年产业,拓展养老服务内容,创新发展老年生活服务、医疗康复、托管托养、教育娱乐、食品用品、休闲旅游、信息咨询等服务,不断满足不同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消费需求。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鼓励和支持金融保险行业为养老服务业提供相关服务。
三、措施
(一)降低门槛,简化手续。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实行备案制,民政部门不再设置前置审批。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许可制。开展其他养老服务或产品研发、生产的机构,属营利性的企业单位到工商部门直接注册登记,属非营利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到民政部门直接注册登记。
(二)加大支持力度。
1.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要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科学研究制订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纳入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科学布局。
2.落实养老服务用地。年度用地计划要合理安排养老服务用地需求,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新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国家划拨用地条件的,经县批准后,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供地,也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新办的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明确用地性质,按照国家对营利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乡(镇)、事处和村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对研发养老服务产品的生产性项目用地,采用与工业项目用地同样的供地方式。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公建配套方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城乡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严禁将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以任何方式变相出售,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民政部门将撤销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国土资源部门将依法责令其交回土地。养老服务设施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拆迁时,要优先安排同等面积的回迁或异地建设用地。
3.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养老服务补贴支持。县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确保50%以上的比例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机构运转、人员经费和机构内集中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经费、人员工资和其他相关费用列入县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对接收供养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父母困难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经费按标准给予足额安排。同时对该类养老服务机构在更新完善设施设备等方面给予补助。对新建、改(扩)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依据其建设规模(含改扩建)、投资总额、土地租期等指标,由县给予建设补贴;在运营期间,按照床位数、收养人数及服务对象的类别、入住率、管理服务水平、社会效益等指标,由县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按照《县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20xx〕144号)精神,所需经费、补贴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4.贯彻落实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税费优惠。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费。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其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服务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
5.落实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和就业。引导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制定优惠,鼓励、吸引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将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与促进社会就业相结合,把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体系,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照规定申请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继续开展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我县实际,重点安排本乡(镇)、事处失业下岗的“4050”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鼓励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对养老服务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对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并享受安排的有关专项培训经费,逐步提高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养老服务机构要积极改善养老护理人员工作条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工资待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补助制度。对在养老服务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职业资格、注册考核。
6.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医疗。积极推进医养结合,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转变服务模式,主动为失能半失能和独居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办医疗机构,开展护理、康复等服务。规模较小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与周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医疗服务,实现医疗资源共享。养老服务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符合申请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经审批可纳入定点范围。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险报销程序和结算方式,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7.落实养老服务融资。坚持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等办法,使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积极争取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支持保险公司探索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投保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保险。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积极争取国债投资、国债转贷、国贷贴息等资金,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金融机构要将国家有关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金融落实到养老服务业,增加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投入。金融机构要在符合市场原则的前提下,放宽贷款条件,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积极提供融资便利及实行优惠利率。财政给予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补贴,可用于资助养老服务机构投保养老服务责任保险。鼓励和引导慈善资金投向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于实施养老救助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事处和县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把养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内容,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时研究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县牵头,财政、发展改革、民政、人社、民生中心、住建、规划、、教育、商务、金融、质监、卫生、计生、国土资源、工商、国税、地税、食品药品监管、老龄等部门参加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制定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加强沟通,密切协作,不断改革创新;根据我县老年人口发展速度和养老服务需求状况,认真组织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行业监管。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机制,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加强养老服务业监管,加大饮食卫生、消防安全、疾病防治、康复护理、服务价格等监管力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业评估、评审制度,构建服务质量监控体系,确保老年人得到满意的服务。探索养老服务纠纷调处机制,促进养老服务纠纷依法妥善解决,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阳光心理服务团在委领导支持下,在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一定成绩,年工作总结要点如下:
一、继续做好市广播电台成长悄悄话青少年心理健康节目。共30次;
二、继续推进学校心理卫生活动周活。在水东学校举办讲座和活动;
三、积极筹备并且开办市家长大学。召开筹备会议7次,准备家长课程32场,已经讲课7场,使300多名家长受到教育培训,并受到欢迎;
四、积极开办传统经典教育课程。在家长大学的基础上开办传统经典教育,拓宽了培训内容;
五、推广阳光心理服务团对工作经验。给全主任举办心理卫生讲座和阳光服务团对工作报告,指导县市区阳光心理服务团工作;
六、在新闻网举办青少年心理健康讲座。开拓了阳光团的服务领域;
七、主动联系所给其青 。 少年进行心理辅导5次;在水南学校举办中学生心理卫生讲座1次;
八、继续举办世界精神卫生日义诊活动;
九、继续做好心理咨询服务工作,大约服务200人次;
十、指导帮助县市区青少年心理卫生工作者的工作;
年工作计划要点:
一、继续举办家长大学,提高质量,扩大影响,增加人数;
二、继续做好市广播电台成长悄悄话青少年心理健康节目;
三、继续选择1-2家学校举办心理卫生活动周,并且争取和团合作,到县市区举办活动1-2次;
四、继续举办世界精神卫生日义诊活动;
五、继续办好青少年心理咨询,提高知名度;
六、继续拓宽青少年心理卫生服务领域,包括活动内容,服务范围等;
七、加强自身建设,举办阳光心理服务团培训讲座2次;
八、加强青少年心理卫生对网络服务工作,包括网站建设,和心理卫生活动网络视频服务;
一、全年指标完成情况:
1、增加人事代理力度,全年新增人事代理919人,比去年增加366人,并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
2、引进我市紧缺人才900人,其中高中级人才124人,完成率248%。
3、举办12次大型人才交流大会,完成率300%。
4、做好外地高校在本市代理招生服务工作(共13名)。
5、完成《台州人事》标题三篇,简讯一则,完成率100%。
6、全年经济收入共53.22万元,结余万元,完成率%。
7、按要求严格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二、全年人才交流所做的主要工作:
1、接收、登记档案共1306份,转递档案283份,实有1023份。
2、新增人事代理919份,其中办理劳动合同446人,个人办理人事代理328人,办理自谋职业39人,未就业往届毕业生落户58人。
3、引进人才900人,其中高中级124人。
4、举办人才集市36期,举办本市大型人才交流会12次,组团赴东北、武汉、杭州、西安、上海、台州等省内外城市举办大型人才交流会共12次。
5、首次组织76家单位赴武汉举办大型人才专场,获得巨大成功,共累计接待5703人,达成意向2178人,其中高中级人才103人,达成协议162人。
6、发布人才供求信息4期,《台州人事》标题3篇,简讯1则。
7、办理毕业生转正定级146人。
8、外地高校在本市代理招生(共13人)。
9、与鸡西大学、齐齐哈尔电大、渝州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等院校及湖北省人才中心、西安人才市场等人事部门建立长期人才需求“绿色通道”,并作为人才培训基地。
10、采取“刚性”引进与“柔性”并举,辅以“人才租赁”等灵活手法,大力引进、集聚人才。
11、出台《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和安家补助》。
12、召开一次博士座谈会并制作了专题。
13、扩大人事代理范围,规范人事代理手续,除企业必须实行人事代理外,对民办学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均应实行人事代理。
14、严格按要求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15、临海人才网站的筹备、建立及运作。
16、认真做好台州市对我市以及我市对镇(街道)的人才考核工作。全市人才总量达4.65万,高层次人才总量972人,均超优秀指标,引进高层次人才加考核分5.2分(加满得5分),三项总得分7.5分(满分)。
三、XX年工作思路:
1、临海人才网站维护、运作,开辟“无形”人才市场。
2、进一步与全国各有关院校、人才市场联系,根据企业不同需求,引进各类紧缺人才;出台高素质人才引进优惠,重点引进高中级人才。
3、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重点组织企事业单位到成都、西安等城市举办大型人才招聘会。
4、出台人事代理,进一步扩大人事代理范围,规范人事代理手续,认真做好人事代理各项工作。
5、进一步做好人才考核工作。
6、出台临海市未来5-XX年人才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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