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招标方案
一、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福建XX公司给水管网延伸工程。2.建设地点:永定区高陂镇平XX。3.建设内容:福建XX公司给水管网延伸工程施工,工程供水管道从平在西侧道路提供接口点至聚绅药业红线内全长约950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造价:工程总投资额约69万元(含税)。5.工期:30日历天。
二、投标对象投标人必须是开发区名录库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法人园区内企业。
三、评标方式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下浮率10%。评标方法:投标文件经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代表各自抽取已编号的乒乓球,抽取的球上编号即为投标单位的代表号,然后乒乓球重新放入抽球箱打乱顺序后由工作人员随机抽取一个乒乓球,抽取的乒乓球上编号对应的投标单位代表号即为中标单位。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以现金形式提交(用文件袋单独封装并标注投标人名称)。中标人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回。
五、工作流程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与住建局备案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出公告、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符合条件单位报名(龙岩XX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于开标会场递交标书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XX)综合大楼12楼1212会议室主持开标会议统一开封标书开标评标、定标附件:
1、招标公告
2、投标文件
3、合同招标公告福建XX公司给水管网延伸工程经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建设,现建设单位龙岩XX公司,决定将本项目的施工通过招标方式在开发区企业内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福建XX公司给水管网延伸工程2.建设地点:永定区高陂镇平XX3.建设内容:福建XX公司给水管网延伸工程施工,工程供水管道从平在西侧道路提供接口点至聚绅药业红线内全长约950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工程造价:工程总投资额约69万元(含税)。5.工期:30日历天。6.承包方式:福建XX公司给水管网延伸工程的全部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获取招标资料办法: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请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于年07月05日至年07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50分,下午14时40分至17时2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龙岩XX公司工程管理科处报名(地址:龙岩经开XX(高新区)指挥部A栋二楼208,联系电话:1XXXX0858王XX、180XXXX9159王XX,逾期不予受理。并在规定的开标日期前登陆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三、投标单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应提供以下内容(一式伍份密封在一个包封内、格式附后,投标文件可双面打印):报价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承诺书(盖公章);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专业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开标现场核对);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以现金形式提交(用文件袋单独封装并标注投标人名称)。中标人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回。中标人应在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提供空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并每页加盖公章。
四、投标对象投标人必须是开发区名录库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专业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法人园区内企业。
5、投标文件的递交:年07月10日上午9:30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加盖公章交到龙岩经济技术开XX(龙岩高新区)综合大楼12楼1212会议室。招标人:龙岩XX公司(盖章)办公地址:龙岩经开区(高新区)指挥部A栋二楼联系人及电话:王XX180XXXX9159投标文件工程名称:福建XX公司给水管网延伸工程投标申请人:(公章)日期:年月日目录
一、报价表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三、履约承诺书
四、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一、报价表龙岩XX公司:根据已收到的福建XX公司给水管网延伸工程的招标邀请函,经考察现场和研究合同后,我方愿意按规定的服务范围按财审后预算清单单价下浮10%,单价包干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并保证验收合格通过。投标申请人:公章)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工程名称投标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投标申请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工程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部门:职务:联系电话: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三、承诺书
(一)保证工程质量通过的承诺龙岩XX公司:
1、根据已收到福建XX公司给水管网延伸工程的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合同后,我方愿意按规定的服务范围,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进行管理,承诺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该项目施工,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投标人(法人单位盖章):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二)履约承诺书龙岩XX公司:
1、本单位参加贵公司建设福建XX公司给水管网延伸工程的投标,无论是在开标前还是在开标后,也无论是否中标,本单位及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将坚持诚实信用守法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作为福建XX公司给水管网延伸工程主要负责人,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在合同签订完后即入场展开工作。
3、我方承诺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本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法人单位盖章):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四、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提供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开标现场核对);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密封形式并加盖公章,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给招标人);
5、合同附后(每页应盖公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福建XX公司给水管网延伸工程工程地点:永定区高XX平在村发包人:龙岩XX公司承包人: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龙岩XX公司承包人(全称):依照XX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福建XX公司给水管网延伸工程。2.工程地点:永定区高陂镇平XX。3.工程内容:福建XX公司给水管网延伸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工程承包范围:福建XX公司给水管网延伸工程的全部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四、合同价及合同价格形式1.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含税)(备注:下浮后造价);2.下浮率K=%;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形式。
五、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__。
六、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七、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一、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1)因市场变化、性调整导致的材料价格、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变化,均不给予调整单价。(2)人工费基数以中标人报价中的人工费为基数。实际施工过程中,人工费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1.2计量1.2.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签证单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福建省有关规定的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1.2.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进行。1.2.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1.3工程进度款支付1.3.1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待工程归档资料齐全并经工程结算财审后付至97%。1.3.
2、当出现下列不良履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价款,直至不良履约情况消除,情况严重的发包人可单方终止承包合同:、承包人所提供的材料经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施工中不符合文明、安全施工要求;、承包人未按本合同条款履约合同;、承包人无故停工。、竣工时承包人未提供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工程施工文件验收合格证明文件。1.3.3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须开具购买方为龙岩XX公司的专用,并提供龙岩XX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地税局缴税复印件(单位盖章),本招标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为合同价款的3%。
二、材料与设备2.1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1.1本工程施工所需施工材料的种类、规格须经发包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后方可采购进场。2.1.2为保证质量,承包人所采购进场的主要材料、设备应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2.1.3本项目所需管材、管件需统一生产厂家产品。2.1.4为便于后续维护管理,开发区内生产或代理品牌优先考虑。
三、竣工结算3.1工程结算相关规定3.1.1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3.1.2本次工程的K值为%。3.2工程量的确定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签证单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福建省有关规定的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3.3工程结算造价=总工程造价(1-K)%,结算下浮率K=%。(1)清单内的工程项目结算造价按中标单价及各项费率计取。(2)清单外的项目,按照招标时有关部门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预算造价)中采用的工程定额标准、取费标准的计价程序进行结算,其中人工费按施工期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或其规定执行,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龙岩工程造价信息新罗区材料(税前综合价),信息价(综合价)中没有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价格,经发包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确定,材料价格计入计价程序,计取各项费用并按中标价的下浮系数K值下浮;其中K值为中标下浮率。机械台班单价按施工期采用的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不含税价格)。若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确定,该价格仅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不下浮。3.4暂列金额有关费用在结算时按照费用定额规定分别列项计算。3.5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时应当按实际准确造价列入相应分部分项及措施项目中,并根据相应清单内或清单外项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3.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2个月内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2个月内完成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初审,并由发包人将工程竣工结算送有关单位审核确认。工程结算经审核确认后,工程款支付至审核确认后工程总造价的97%。3.1.2结算价款的其他相关规定:(1)关于工程签证主要内容如下:a、工程签证:应在当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前及时办理签证手续(签证内容应与监理日记、施工日记相吻合),否则按自动放弃签证权利处理;所有签证内容不得涂改。b、关于索赔签证,要求应在索赔事件结束28天内提交办理,相关文件规定作为附件,并与监理日记、施工日记相吻合。
四、缺陷责任期与保修4.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执行,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到期后,如果未出现比较严重的保修问题,可由承包人出具工程保修承诺书,发包人退还保修金,否则发包人有权延期退还部分保修金。4.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审核确认后工程总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到期后,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按照约定,在核实后14天内一次性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保修)金返还后,施工企业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义务。4.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3%的工程款。4.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方式: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4.3保修4.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各分项工程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4.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
五、甲方权责5.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5.2甲方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协调。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工程结算手续。5.3监督乙方有效实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垃圾处理等工作。5.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5.5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权责6.1组织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6.2乙方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其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等材料,并报送进场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证明。乙方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经甲方认可后,全面负责合同履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6.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6.4遵守国家或地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处理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6.5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6.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若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费用。6.7参加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向甲方办理工程的移交,提供完整竣工资料_1_套,并及时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6.8未经甲方同意,本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乙方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七、施工安全与防火7.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承担施工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直接赔偿责任。7.2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工程施工变更8.1所有的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完工签证等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不予结算费用。8.2变更确认原则:工程变更的内容完工后,乙方在当月内报送工程变更完工签证,甲方代表在收到后5日内签字确认,隐蔽或事后不可复核工程,必须会同甲方相关管理人员在隐蔽之前签字确认;工程变更完工签证单作为结算依据,工程变更联系单作为工程变更完工签证的附件和依据。8.3原件结算原则:工程变更的结算必须要有完整、有效地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8.4因工程变更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应在拆除前与甲方商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否则甲方可自行判断可重复利用率。
九、工程质量、验收9.1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等级,工程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符合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XXXX200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3XXXX2001)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9.2没有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程,应经双方拟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有权要求返工重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9.3凡隐蔽工程或隐蔽部位,须按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后,方可覆盖,进行下道工序。9.4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9.5甲方(或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或已完工序有疑问或未经隐蔽检查擅自覆盖的工程,有权要求乙方开启或展露任何工程部位。9.6乙方必须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健全质量自检制度,设立专职质量检查人员,严格按高标准组织施工。9.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签署验收报告并不妨碍甲方此后就验收时不能发现的潜在、隐蔽的质量缺陷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立即予以补救并承担相关费用,此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9.8装修工程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乙方有义务进行自测,并提供合格的空气检测报告。甲方有权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抽样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返工并赔偿甲方损失,包括委托检测的费用。如果返工造成工期延误按逾期完工处理。
十、工程维修10.1本工程质保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10.2质保期满后,扣除质保期内的维修费,余额于质保期满后的10天内,返回乙方(不付利息)。如返修费超过质保金的,乙方也应于质保期满10天内,将超过部分的返修费付给甲方。10.3凡由乙方承包施工的,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10.4因乙方的施工或乙方供货的材料、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保修。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四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如乙方不按时修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甲方可另找其他单位修理,由乙方承担所有维修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从质保金中抵除。10.5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10.6乙方在要求退还保修金余额之前,应确保保修期截止日之前的所有质量问题均解决完毕,并得到甲方的认可。退还保修金时应扣除应从保修金列支的所有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11.1由于甲方原因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按需支付工程款的1支付违约金。11.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10000元的违约金。1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1.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1.5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组织管理不力,或施工人员不足,或达不到工期要求,或不服从现场代表指挥与管理等影响甲方信誉与利益的下,乙方在甲方限期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甲方可针对乙方问题给予合同总5%的违约处罚。11.6如发生安全或质量事故,导致施工累计停滞达15日及以上,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按本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在甲方寄出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本合同解除,乙方在合同解除后3日内退出施工现场。
十二、争议或纠纷的处理12.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12.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