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国旗法》第五条下列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1、北京天安门广场;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4、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4、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5、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人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6、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