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居住证超过60日不能续签。居住证一般会由机关签发的,有效期是一年的,居住证持有人需要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该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的派出所,或者到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因此居住证续办,是需要期满前的一个月内去办理的,逾期未办理的,居住证就会中止使用,在办理后,才会恢复的。居住证续签流程是什么:1、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2、居住证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和打印受理回执;3、制证部门制作居住证;4、办理人凭受理回执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逾期60日未补办签注手续的,经核实认定后,居住地机关应当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中注销居住登记并注销、回收居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