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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甥女可以继承舅舅的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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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舅舅没有孩子遗产可以由配偶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其中子女既包括成年子女也包括未成年子女,并无年龄。对于未成年人纯获利益的行为,如继承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继承过程中参与诉讼或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不满18周岁)需要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为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2种观点: 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舅舅可以继承母亲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母亲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舅舅能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母亲遗留的财产。母亲去世后,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合法的遗产,由母亲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遗产,然后再对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能达成约定的,可以协议分割,无法达成约定的,可以诉讼分割;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母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共同继承母亲遗留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舅舅没有子女遗产的处理如下:1、如果订立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就按照相关协议、遗嘱处置遗产,遗赠扶养协议优先遗嘱;2、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一般均等分割,同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舅舅去世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外甥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甥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舅舅的遗产。舅舅没有子女,按照法定继承可以由配偶、父母继承遗产,如果配偶、父母不在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遗产。如果外甥的母亲,即舅舅的姐妹,先于舅舅死亡的,外甥可以代位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侄子侄女在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是可以继承叔叔遗产的;但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侄子侄女是不能继承叔叔遗产的,侄子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顺序内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情况:其一、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指定由外甥作为遗嘱继承人来继承自己的遗产的,被继承人去世后,外甥可以继承遗产。其二、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即在此种情形下,外甥可以代位继承。其三、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外甥不可以继承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甥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舅舅的遗产。舅舅没有子女,按照法定继承可以由配偶、父母继承遗产,如果配偶、父母不在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遗产。如果外甥的母亲,即舅舅的姐妹,先于舅舅死亡的,外甥可以代位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2种观点: 侄子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可以继承叔叔的遗产:1、叔叔没有第一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如果兄弟姐妹已经去世,可以由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2、被继承人也可以通过遗嘱指定侄子为继承人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情况:其一、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指定由外甥作为遗嘱继承人来继承自己的遗产的,被继承人去世后,外甥可以继承遗产。其二、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即在此种情形下,外甥可以代位继承。其三、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外甥不可以继承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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